关于印发《2022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安标国家中心〔2022〕89 号
各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22年9月7日至8日,安标国家中心在长沙召开了2022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现将《2022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安标国家中心沟通。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日
2022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9月7日至8日,安标国家中心在长沙召开了2022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来自有关安标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安标国家中心的4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名单见附件)。会议主要围绕矿用产品电气防爆、电池安全、电气安全、安标管理等方面的38项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在诸多方面达成共识。
一、电气防爆
1. 设备使用环境温度
设备使用的环境温度范围不同于-20 ℃~+40 ℃时,应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上符号“X”,或在技术文件、检验报告及设备铭牌中标注Ta或Tamb及上限和下限环境温度。
2. 频率超标准范围的射频电磁能要求
射频辐射设备频率高于60GHz时,执行GB/T 3836.1-2021第6.6.2条的限值要求;射频辐射设备频率低于9kHz时,应对其点燃危险性进行安全评估。
3. 光辐射防爆
激光、灯具或其他非发散连续波光源(如非发散光源的LED灯具、手电筒、光纤发射器/接收器)光辐射功率或光辐照度限值参照IEC 60079-28: 2015表2的要求执行;发散光源暂不考虑光辐射防爆问题。
4. 隔爆型设备用紧固件
(1)根据GB/T 3836.1-2021第9.4条的要求,用于固定螺纹盖的内六角紧定螺钉,紧固以后不应从螺孔中凸出。
(2)保证专用防爆型式的紧固件宜参照MT/T 1097-2008《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的要求,紧固后螺栓螺纹露出1~3扣。
5. 分支点和引入点的温度
根据GB/T 3836.1-2021第16.6条的要求,当电缆引入装置的工作温度高于70 ℃或导线分支点高于80 ℃时,应在设备外部设置警告标志,或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电缆选用要求,为用户选择合适的电缆提供指南。
6. 电机轴电流的点燃危险
根据GB/T 3836.1-2021第17.3条的要求,当采用规定轴承使用寿命的方式来避免轴电流点燃危险时,技术说明书应规定轴承使用寿命、润滑剂特性、轴承最高工作温度及维护条件等信息。电机型式试验时应测量轴承温度,选用的润滑脂和密封件耐热温度应适用于轴承的最高工作温度。
7. 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的联锁
(1)对于快开门结构的配电装置,应设置联锁装置,联锁应保证只有当隔离装置的触头分开时,盖板或门才能打开;
(2)对于螺栓紧固结构的配电装置,可按照GB/T 3836.1-2021表18中d)项的要求,在设备上设置警告标志。
8. 透明件的抗冲击试验
透明件的抗冲击试验按照《关于GB/T 3836.1-2021中“表15 抗冲击试验”项目适用性问题的回函》(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2]第10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9. 外壳抗冲击试验样机数量
根据GB/T 3836.1-2021第26.4.2条的要求,外壳抗冲击试验应提供2台样机进行。当实施存在困难时,可提供1台完整样机、1台试验部件(例如空外壳)进行相关试验,检测机构应根据产品特性和实际情况进行试验部件的选择。
10. 电缆引入装置、密封圈及绝缘套管的报告采信
(1)考虑到密封圈与引入装置结构尺寸存在匹配性问题,单独密封圈的报告不再允许采信。
(2)绝缘套管结构尺寸宜符合JB/T 4002-2013或MT/T 412-1995的相关要求。采信绝缘套管报告时,检测机构应对火焰烧蚀试验时的隔爆面配合参数、试验样品的容积进行评估。
(3)采信电缆引入装置、绝缘套管报告时,设备检验报告中应明确密封圈和绝缘套管的最高工作温度;检测机构应根据试验数据对其耐热试验、耐寒试验进行评估,检验报告中还应明确被采信报告的密封圈和绝缘套管耐热试验、耐寒试验温度。
11. 非金属外风扇叶轮、风扇罩和通风孔挡板
非金属外风扇叶轮、风扇罩和通风孔挡板需要进行耐热、耐寒试验,试验后进行结构检查和冲击试验。有防护罩的非金属叶轮,不需要进行冲击试验。
12. 外壳上的非金属部件燃烧性能试验
隔爆外壳上的按键、操作杆及绝缘套管等非金属部件,一般无延燃可能性,且不属于GB/T 3836.1-2021附录I.2规定的塑料外壳,不进行燃烧性能试验。
采用塑料外壳的本质安全型设备,执行《2012年度防爆电气产品技术研讨会纪要》第10条,不进行燃烧性能试验。
13. 聚碳酸酯铭牌
当设备采用聚碳酸酯材料制作铭牌时,应按照GB/T 3836.1-2021第7.2.1条的要求进行考核,试验后铭牌不脱落,内容清晰。
14. 平面隔爆面的平面度
平面隔爆面的平面度应在零部件图中明确。工厂评审中关注平面度项目检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设备。
15. 绝缘材料相对泄痕指数
根据GB/T 3836.2-2021第12.6条的要求,在Ⅰ类隔爆外壳中,承受能在空气中产生电弧的、且由于16A额定电流引起的电气应力的绝缘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供包含材料种类和CTI值的检验报告/测试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16. 移动式直流电气设备接地
移动式直流电气设备不需要设置内接地。
17. 金属隔爆外壳的外接地
金属隔爆外壳需设置外接地。对于体积较小不容易接地的外壳,可通过金属安装板来实现接地,且需保证金属安装板与外壳可靠连接。
18. 球墨铸铁隔爆外壳
隔爆型电动机采用球墨铸铁机座时,若其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冲击韧性和伸长率等力学性能指标均优于铸钢,在申办企业提供材质成分、性能参数、铸造工艺等证明材料的基础上,该电动机可用于采掘工作面。
19. 变频调速一体机的穿腔过线方式
根据《2018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纪要》第10条要求,变频调速一体机接线腔与主腔间主回路动力电缆穿腔不允许采用浇封过线结构替代接线端子。
20. 本质安全型设备的浇封
如果本质安全型设备的浇封涉及防爆性能,浇封复合物纳入C类受控管理(受控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企业应提供浇封复合物的规格书和浇封工艺(包括浇封剂配比、浇封温度、固化温度和时间等)。浇封工艺纳入受控技术文件管理,图纸中应明确浇封位置、浇封厚度等参数。
21. 半导体限制电源电路的点燃试验
对于电流或电压超限时限制或关断电流且迅速恢复的半导体限制电源,不应按GB/T 3836.4-2021附录E进行瞬态能量试验,应按照附录H进行半导体限制电源电路的点燃试验。
22. 位于非危险场所的本质安全电路的连接设备
根据GB/T 3836.4-2021第6.2.5条的要求,当保护电路的任一部分位于非危险场所连接设备中时,保护电路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应备案,说明书中给出该连接设备与本质安全电路相连的注意事项,将包含保护电路的连接设备作为C类安全受控件管理,并在本质安全电路设备的防爆证和安标证书中标注(如:必须在安全场所配接专用的XX型号充电器进行充电)。
23. 使用时需接地的本质安全型设备特殊要求
地质探测、透地通信、煤位传感器等本质安全型设备,使用时需与大地连接。根据GB/T 3836.4-2021第6.3.13条的要求,设备防爆合格证编号应标注“X”,设备铭牌或外壳明显处、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防爆合格证和安标证书上增加安全使用说明(如:“电路与外壳为通路,避免与其他电气设备混接”)。
24. 数码电子雷管的防反充保护
数码电子雷管充电回路应具备防反充保护,在保证充电端口能量满足本质安全要求的情况下,保护方式可采用防反充二极管或其他保护方式。
25. 浇封型设备外壳保护
根据GB/T 3836.9-2021附录A的要求,对于浇封型设备,首先应确定外壳的保护类型,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26. 浇封型设备电缆拔脱试验
当电缆通过外壳引入装置实现固定时,应按照GB/T 3836.1-2021附录A.3的要求进行电缆夹紧试验;当电缆通过浇封复合物实现固定时,应按照GB/T 3836.9-2021第8.2.5条的要求进行电缆拔脱试验。
二、电池安全
27. 锂离子蓄电池使用要求
(1)矿用设备中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类型及容量要求,执行安标相关审核发放实施规则。
(2)根据GB/T 3836.1-2021表14注4的要求,锂电池对应标准/类别依据为GB/T 30426或IEC 61960。企业应提供检验报告或电池制造商出具的符合性声明。
(3)隔爆型设备中使用的额定容量不大于10Ah锂离子蓄电池,依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实施规则 电池与电池组通用要求》(ABGZ-MK-08-2017-01),申办企业需提交国家级或部级检测检验机构3年内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安全性能应不低于MT/T 1051-2007《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中4.4条规定。从2023年5月1日开始,还应提供满足GB/T 30426或IEC 61960的检验报告。
28. 运输车辆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防爆泄压
运输车辆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电池腔应具有满足防爆要求的泄压措施,作为锂电池热失控的紧急泄压措施。申办企业应提供锂离子蓄电池热失控后电池腔泄压效果的证明材料。
三、电气安全
29. 变频电机配套变频器
当变频电机和专用变频器进行整体防爆评估时,变频器型号应在变频电机的技术文件、检验报告中列出;当采用非专用变频器进行防爆评估时,变频电机检验报告中应明确型式试验时配套变频器的参数,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配套变频器的技术要求。
30. 电动机的覆盖原则
隔爆型电机类不允许跨类别进行防爆覆盖,覆盖原则执行最新版电动机实施规则。防爆检验按照实际检验台数出具报告。
电气性能按照机座号分段覆盖,分段原则为:63~132、160~280、315~450(1140V及以下)、315~560(3300V及以上)和560以上。
31. 高压配电装置类设备检验周期
高压配电装置类设备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的断路器时,额定短路开断和关合能力、额定短时耐受电流、额定峰值耐受电流试验每两个连续安全标志周期做一次。
四、安标管理
32. 矿灯执行标准
由于GB/T 7957正在修订,矿灯暂时执行MT/T 1162.1-2011。
33. 采煤机、掘进机等机电设备防爆关联试验
采煤机、掘进机等机电设备整机检验时,应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本安关联评估,防爆检验报告中体现电控箱配套用甲烷传感器等本质安全型设备的数量及连接方式。
34. 机器人检验问题
通过电缆或纯机械连接各组成部分的机器人、巡检仪、巡检装置等设备,性能检验时各组成部分应根据其功能执行对应的行业标准。
35. 低压电缆连接器螺纹对接
因低压电缆连接器的螺纹快开结构在设计上存在安全隐患,暂不受理该类产品的安标申办申请。
36. 显示屏防静电问题
粘贴防静电膜可用于避免静电产生,安标审核发放时应将防静电膜纳入C类受控,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注相应警告语句,防爆合格证中附加特殊说明,防爆合格证编号加“X”。
37. 发爆器的检验报告
发爆器依据GB/T 3836系列标准和GB/T 7958出具防爆和性能检验报告。
38. 出厂检验的水压试验
矿用隔爆型产品出厂检验的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应不低于1.5倍参考压力。
对于小型设备,无法测定参考压力时,可按照GB/T 3836.2-2021表8的要求进行静压试验,应在做完静压试验后的样机上进行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
附件:
2022年矿用产品防爆技术研讨会参会人员
来源:安标国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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